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通常会向持卡人收取一定标准的手续费,这笔手续费性质与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时支付的利息相当,因此信用卡任意分期付款实质是变相的消费贷款。这种变相的消费贷款利率,虽然远远低于信用卡的18%的年透支利息和“利滚利”的计息方式所产生的利息,但却有可能高于银行正常的消费贷款利率。原因在于该手续费的计算方法是:交易金额×月费率×分期数,虽然手续费可能在首期一次性收取,也可能是按月收取,但两者金额是相同的。随着还款的增加,欠银行的钱减少了,而手续费却不会随着还款进度递减,这与银行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是有区别的。
相对于目前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.31%的标准而言,有些人可能认为6%的信用卡年化分期手续费率可能不算高,但是细算下来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却高于同期贷款利息。以消费6000元为例,若采用一年期分期付款的方式共需支付手续费:6000×6%=360元,而按照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的标准,采用等额本金法按月还款,贷款一年共计支付的利息:6000×6.31%/12×13/2=205.075元,远低于通过信用卡分期360元的手续费。也就是说当一年的消费贷款利率大于11.08%时,采用分期付款才是划算的。
不过, 消费贷款与信用卡分期付款相比,则存在贷款手续繁琐的问题,另外能不能审批成功,还存在一定变数,由于信贷额度的收紧,利率上可能还会有一定上浮。而通过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取得消费资金,其手续要比申请银行贷款更为简便和直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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